新疆华电十三间房风电有限责任公司93万千瓦时锂电池储能电站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十三间房风电有限责任公司93万千瓦时锂电池储能电站施工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十三间房风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拥有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新疆哈密十三间房
2.2项目规模:25万千瓦100万千瓦时共享储能+100万千瓦风电
2.3招标项目履约期限:计划2025年十月8日开工,2026年06月30日拥有投产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书面公告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输变电工程|93万千瓦时锂电池储能电站施工(CHDTDZ058/19|QT|56201):本标段储能系统使用混合储能形式(220MW/880MWh低压并联磷酸铁储能系统+25MW/50MWh高压级联磷酸铁储能系统),储能系统工程整体布置、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试验调试及检查测试、培训、电网站建设模、总结报告、验收资料移交等储能电站内的所有工作,开工及并网手续办理,乙供设施和材料的采购供货(包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除甲供设施外)、运输、负责发包人提供的设施、材料接卸、验收、仓储保管、项目建设施工全过负责发包人提供的设施、材料接卸、验收、仓储保管、项目建设施工水土维持及环保手段落实等并通过调试、验收等。
3、投标人资格需要
【输变电工程|93万千瓦时锂电池储能电站施工】
1.投标人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况,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能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紧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能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紧急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能存在下列情形之1、
(1)为招标项现在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
9.营业额需要:投标人自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10MWh及以上储能电站施工(或EPC,或PC)的合同营业额;
所有投标营业额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有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营业额需要: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需要(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营业额真实性的有关内容;
10.本项目不同意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得
4.1获得招标文件时间:2025|09|0809:00到2025|09|15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询,你的权限不可以浏览详细情况,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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