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F2025|06|1042(招标文件编号:ZF2025|06|1042)
2、项目名字:某实验室科研区交通优化改造项目
3、中标(成交)信息
提供商名字: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公司
提供商地址:安徽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599号
中标(成交)金额:324.6536080(万元)
4、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提供商名字工程名字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1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公司某实验室科研区交通优化改造项目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所需要的施工范围240日历天陈祥建筑工程专业一建注册证书(皖1342025202500426)5、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职员)名单:
金武、汪夏、张翔
6、代理服务怎么收费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怎么收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怎么收费80%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181544 万元(人民币)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8、其它补充事宜
1、成交提供商评审总得分:85.87分;
2、成交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
3、若提供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一次性向安徽招标集团股份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包河区紫云路888号安徽招标集团总部基地407室,联系电话:0551|62220255。
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中国政府采购法推行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方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字、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字、项目名字、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字;
(4)具体的质疑事情、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倡导;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提供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越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情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很难查证的;
(5)对其他提供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没办法提供合法来源途径的。
9、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法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zycgr21070801
地址:安徽合肥
联系方法:甘老师0551|65099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招标集团股份公司
地 址:安徽合肥包河区紫云路888号安徽招标集团总部基地
联系方法:联系方法:应对客服电话:0551|622202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提供商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对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法
项目联系人:胡工、刘工
电 话: 0551|66061457、1810050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