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电厂2025-2027年度厂区设施防腐服务
工程项目名字: 莆田电厂2025-2027年度厂区设施防腐服务
项目概况: 中海福建燃气发电公司一期工程建设4套 M701F3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 156 万千瓦。公司厂区坐落于海边,因受盐雾腐蚀及雨水影响,循环水系统设施及管道、净水站设施及管道、余热锅炉钢结构和厂区部分其它设施等锈蚀紧急,影响设施结构安全及运行安全,同时也影响整体的外观观感,为此有必要对循环水系统、净水站、余热锅炉设施及管道和厂区部分其它设施进行重新防腐。
项目所在地: 福建/莆田/秀屿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状况: 已落实
是不是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标段信息
1. 莆田电厂2025-2027年度厂区设施防腐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CGP-25-DCF-PTDC-0015/01
发标日期: 2025年07月25日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3年。
交货数目:
招标范围: 余热锅炉钢结构除锈及防腐。循环水系统设施、厂区综合管架钢结构、压缩空气贮罐、化水地区设施、主厂房地区设施、调压站、启动锅炉、供氢站、升压站、雨水泵房、空压机房、保安发电机房等全厂地区设施及管道阀门支架除锈及防腐(建构筑物除外)。详见工作范围和技术需要。本项目为费率合同,不保证最小采购量,按实质完成数目据实结算。合同使用“1+1+1”模式,即合同履行每满12个月,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继续履行合同;
不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出资比率:
生产能力:
资格需要: 1、资质需要:投标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境内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拥有国家认同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为分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备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投标人具备城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2、营业额需要:(1)投标人2025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个或更多的防腐类合同营业额。(2)营业额证明文件包含:营业额合同重点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和服务验收文件(如:采购方与提供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等可以证明服务的材料)。未提供营业额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营业额证明文件没办法认定上述营业额需要的,视为无效营业额。(3)营业额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提供商签字的服务验收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同,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3、应没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紧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其它禁止投标的情;
4、不同意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日期: 2025年07月25日 至 2025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