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赞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政府采购范围“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进步”若干手段》(以下简称《若干手段》),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及财政部相关需求,在全区拓展政府采购范围“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进步”三年行动(2025—2026年),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规范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产业进步,帮助经济社会优质进步。
整顿市场秩序方面,《若干手段》需要重点针对政府采购范围中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约、代理机构乱收费、提供商提供不真实材料、提供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拓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加大正常的状态行政执法检查;革新监管方法,通过健全信息化平台建设、打造完善信用管理机制、加大政府采购协同监管,推进政府采购智慧监管,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