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电坪石发电公司灰硫化学维护检修及部分辅助系统运维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坪石公司灰硫、化学维护检修及部分辅助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已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广东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广东华电坪石发电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拥有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东韶关坪石镇河丰
2.2项目规模:2*300MW燃煤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1年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生产运营-灰硫化学维护检修及部分辅助系统运维标段(CHDTDZ041/18-QT-22801):对广东华电坪石发电公司2×300MW机组循环流化床除灰除渣、脱硫脱硝、化学设施系统等维护、清理服务,辅助系统运维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需要
【生产运营-灰硫化学维护检修及部分辅助系统运维标段】
1.投标人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况,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能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紧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能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紧急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能存在下列情形之1、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自202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备3项单台机组容量3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机组设施维护或设施检修合同营业额(每项营业额应包含锅炉或灰硫等主设施)。所有营业额均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主要工作内容范围页或清单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营业额真实性的有关内容。
11.本项目不同意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得
4.1获得招标文件时间:2025-08-1210:00到2025-08-22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询,你的权限不可以浏览详细情况,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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