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公司国家安全生产应对救援力量建设项目专用汽车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安全生产应对救援力量建设项目专用汽车(招标编号:NWZ250812-2603-089846),招标人为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率为100%。该项目已拥有招标条件,现对专用汽车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字
项目概况
1国家安全生产应对救援力量建设项目/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目
单位
1专用汽车1.000辆
3.投标人资格需要
3.1本次招标需要投标人须拥有本款提出的资质、营业额等需要,并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需要。
(1)投标人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根据“三证合一”登记规范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时间为标书发售当日往前推3年)至少1笔宿营车的应用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和增值税发票影印件,增值税发票需通过发票验真系统验证,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标的明细页、盖章页,同时提供以上营业额商品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商品信息查看》公告参数页截图与最后用户签字盖章验收证明)。
3.1.2财务需要。
无
3.1.3营业额需要。
无
3.1.4信誉需要。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紧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实行人名单;
且未被中国应对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紧急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置期内。
3.1.5其他需要。
无
3.2本次招标不同意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同意生产厂家/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同意代理商投标。不同意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得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5年7月31日9时30分至2025年8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询,你的权限不可以浏览详细情况,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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