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能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技术服务框架合同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用电器投集团北京电力公司
业主:国家用电器投集团北京电力公司及子公司(详见各招标文件)
立项状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项目已拥有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
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名字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服务期限
信息服务费(元)
D10-13山西新能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技术服务框架合同
对委托人开发的新能源项目根据委托人需要拓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咨询服务,依据委托人需要编制满足委托人需要、满足各省(市)新能源指标申报需要和满足项目手续办理需要的项目建议书、初步(预)可研报告、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等;
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委托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评审并获得评审建议。
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需要。
计划服务期:730日历天
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8月1日
计划结束日期:2027年7月31日
1000
3.投标人资格需要
标段名字
基本资格需要
专项资格需要
D10-13山西新能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技术服务框架合同
(1)投标人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情况好,具备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看为准,没被列入紧急失信主体名单),没处于会致使中标后没办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没有骗取中标、紧急违约及因自己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备健全的品质保障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处于国家用电器力投资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未被列入国家用电器力投资集团公司提供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处于国家用电器投集团北京电力公司(二级单位名字)有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1)投标人应具备(新能源)甲级咨询或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级设计资质;
(2)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没有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应具备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履约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100MW及以上的新能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营业额(光伏发电、风力发电项目分别至少提供1个)(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服务验收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本标段不同意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得
4.1招标文件发售方法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6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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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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