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沿太行高速公路新乡段等3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经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下称招标人)研究决定对沿太行高速公路新乡段等3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并且拥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一)沿太行高速公路新乡段
沿太行高速公路新乡段是省交通运输厅“双千工程”重点建设路段,项目起于辉县市黄水乡与新晋高速交叉处,终于辉县市薄壁镇铁匠庄新焦界。路线全长29.54公里,批复概算为25.38亿元,建设工期36个月。
2025年网络情人节正式开工建设,2025年12月26日建成通车。
(二)濮阳至卫辉高速公路滑县至卫辉段
濮阳至卫辉高速公路滑县至卫辉段起于滑县留固镇东南,终于卫辉市司湾村东南,路线全长59.034公里,设置卫辉连接线连接卫辉北收费站与G107,连接线全长3.275公里。项目批复概算54.72亿元,建设工期36个月,于2025年12月26日开工建设,2025年12月6日完成交工验收,2025年12月26日正式通车运营。
(三)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渑池至洛宁段
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渑池至洛宁段起于三门峡渑池县张沟村西南,止于洛宁县城郊乡温庄村北,项目全长40.152公里,总概算投资58.61亿元。于2025年6月26日开工建设,2025年12月13日完成交工验收。
以上三个项目财务决算编制等工作已完成,拥有竣工决算审计条件。
2.2本次招标范围
沿太行高速公路新乡段、濮阳至卫辉高速公路滑县至卫辉段、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渑池至洛宁段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共分为2类8个标段,其标段划分见下表:
类别
标段号
审计项目
审计金额
主要工作内容
A类
GCSJ-1
沿太行高速公路新乡段
17.47亿元
(1)审察项目建设程序;
(2)审察各合同单位的招投标及合同签订状况;
(3)审察工程造价和工程计量状况,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数目、单价、设计变更及单价、材料调差、现场签证及索赔状况等;
(4)审察工程管理状况,包含但不限于变更管理、结算方法、违规转分包、损失浪费、概算管理等;
(5)审察尾工工程及预留成本;
(6)审察工程验收状况;
(7)出具审计结果报告、整改报告复核建议书;
(8)配合完成审计结果报告的备案、审计结果认定及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对审计结果报告核查工作;
(9)配合牵头单位(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机构)做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有关工作;
(10)招标方委托的其他内容。
GCSJ-2
濮阳至卫辉高速公路滑县至卫辉段
13.59亿元
GCSJ-3
濮阳至卫辉高速公路滑县至卫辉段
19.78亿元
GCSJ-4
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渑池至洛宁段
23.92亿元
GCSJ-5
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渑池至洛宁段
22.72亿元
B类
CWSJ-1
沿太行高速公路新乡段
24.67亿元
(1)审察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真实、合法、合规状况,包含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说明书、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
(2)审察项目计划和概、预算实行状况及剖析;
(3)审察资金来源、支出及结余状况;
(4)审察征地拆迁、勘察、设计、监理、采购、供货、咨询、代理等成本支出及税费缴纳状况;
(5)审察设施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状况,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状况;
(6)审察工程价款结算及支付状况;
(7)审察出货用的资产是不是真实、完整;
(8)审察转出投资、应核销投资、应核销其他支出和摊资的分摊状况;
(9)审察基建收入核算是不是合规、真实、完整;
(10)审察工程验收状况;
(11)审察项目获得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
(12)出具审计结果报告、整改报告复核建议书;
(13)审察尾工工程及预留成本;
(14)配合完成审计结果报告备案、审计结果认定、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对审计结果报告的核查工作;
(15)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机构作为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竣工工程决算审计服务机构做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有关工作;
(16)招标方委托的其他内容。
CWSJ-2
濮阳至卫辉高速公路滑县至卫辉段
46.77亿元
CWSJ-3
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渑池至洛宁段
56.36亿元
注:
1.表中所列审计金额为暂估金额,实质审计金额的变化不作为合同价格调整的依据。
2.审计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审规定》(交办财审〔2025〕126号)、《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关于印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管理方法的公告》(豫交集团审〔2025〕289号)、《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关于印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中介机构考核评价管理方法的公告》(豫交集团审〔2025〕429号),与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审计准则的需要。
2.3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被审计项目审计工作完成,审计结果报告备案及审计结果认定完成后一年。
3.投标人资格需要
3.1本次招标需要投标人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对应类别
A类
B类
标段划分
GCSJ-1至GCSJ-5
CWSJ-1至CWSJ-3
资质需要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区域)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合伙企业(不含分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区域)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合伙企业(不含分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
营业额需要
2025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报告出具时间为准)累计完成过金额(送审投资额)高于30亿元人民币的高速公路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或工程竣工结(决)算造价的编制(审核)或竣工结(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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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获得住建部或交通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5年及以上,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025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报告出具时间为准)至少主持完成过(担任过负责人或主审)金额(送审投资额)累计高于30亿元的高速公路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或工程竣工结(决)算造价的编制(审核)或竣工结(决)算审计工作。年龄低于55岁。
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且获得注册会计师资格5年及以上。年龄低于55岁。
其他拟派职员
具备住建部或交通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专业职员5人以上(含5人);
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住建部或交通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专业职员5人以上(含5人)。
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专业职员5人以上(含5人);
具备会计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专业职员5人以上(含5人)。
3.2已承担本次招标审计项目各标段工程造价、财务等咨询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含变更后的中介服务机构),不能参加本项目各标段投标。
3.3投标人在满足3.2条规定的基础上,最多可对本招标项目的1个专业类别的所有标段同时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投标人对本项目投标时须符合3.2项、3.3项需要,不然所有标段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对不同标段投标时,项目负责人和其他拟派职员可以重复。
3.6投标人2025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重大违法记录或过去因提供不真实资料等缘由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的状况;
没遭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市场监督管理、证券监管、银行监管等有关部门查处且尚未解除从业限制的状况。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实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紧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不然,有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不同意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得
4.1请于2025年5月28日~2025年6月4日,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