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年第一采气厂环境常规监测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率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项目已拥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中自行监测策略与地方环保部门需要,长庆油田公司第一采气厂需要对所辖五座净化厂、四座采出水回注站、一座储气库、一座集注站及其有关集气站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土壤、环境空风韵量等拓展年度环境测试。对五座净化厂8套烟气连续测试系统(CEMS系统)进行比对测试和问题期间测试、各类锅炉、工艺废气等排放口拓展测试。投标人需要拥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测试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测试地区:测试地区包括第一采气厂所属陕西和内蒙区所属有关村镇。
服务内容:依据工作需要,环境测试服务的内容包括污染源排污申报测试、污染源监督测试、在线比对测试、专项调查测试及甲方安排的其它测试工作,现场进行废气、废水、地下水、固废(危废)、土壤、噪声、厂区边界、工业区边界、环境水平等方面的测试,与对水质、土壤及固体废物、环境大方、污染源废气的采样(具体见招标范围),与甲方一同拓展科研活动、负责协调甲方所属地区环境事件有关事宜、排名第一和排名第二的单位需要常驻一人至第一采气厂,配合甲方落实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等有关业务。
服务标准:严格实行甲方需要的测试项目拓展测试工作,测试办法需要使用现行的有关标准,测试程序需要使用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检查结果的断定需要使用现行的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规范文件,并在需要期限内完成信息完整、记录规范和合规合法的月度和年度测试报告。
本项目涉及地区陕西和内蒙,需要4家服务商,依据中标排名工作量依次为:28%、28%、22%、22%;其中:1、为榆林地区:第一净化厂、中13采出水处置站、雷龙湾储气库;2、为内蒙地区:第二净化厂、陕224集注站、乌5采出水处置站;3、为内蒙地区:第五净化厂、北9采出水处置站;4、为延安地区:第三净化厂和第四净化厂;因为地区的不同甲方可依据实质状况对工作地区进行调整。
2.2招标范围:
内蒙境内所有地区包括第二净化厂、第五净化厂、乌5采出水处置站、 陕224储气库所有监测项目,陕西境内所有地区,包括三座净化厂(其中靖边一座,安塞一座、志丹一座)、三处采出水处置站(榆阳区一座、靖边东部一座、靖边西部一座)、储气库一座(横山地区)所有作业区所有监测项目与有关的环境纠纷监测与有关的环境纠纷监测,监测项目及工作内容包括以上所列但不限于,由甲方依据实质状况安排。
说明:
1.所有测试项目需要包所列项目但不只限于所列项目如环境纠纷测试等,具体状况由甲方安排依据实质安排。
2.本项目分布在第一采气厂陕西、内蒙境内,需要对所辖五座净化厂、4座回注站、一座储气库、一座集注站及其他集气站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土壤、地表水、环境空气等按需要拓展环境测试。
3.鉴于地域跨度大、外部环境复杂和所需测试设施仪器和职员等考量,每一个投标人在投标时务必考虑市场风险、自己综合实力和行业特征及公司投入的人力和设施仪器能否满足现场实质需要。在工作拓展过程中如达不到甲方需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投标人列入失信名单。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2.4 服务地址:第一采气厂所属地区。
2.5 最高限价:单个项目价格最高限价(不含税),环境空气:4500元/次,生活污水:3400元/次,生产污水:
1200元/次,地下水:5200元/次,土壤监测:6500元/次,噪音:
1200元/次,烟气比对:
12000元/次,导热油炉及重沸器:氮氧化物:每台1650元/次;二氧化硫、颗粒物及林格曼黑度:每台2735元/次。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需要
3.1投标人须是根据中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须为“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年~2027年环境监测项目集中资格招标”入围服务商。
3.2 资质需要:投标人需要拥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检验测试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及证书附表(包括本次招标全部监测项目,详见表1),证书附表中需将监测因子用红色下划线标注,同时CMA证书附表扫描件只提供与本项目有关页,并按需要填写索引表(未用红色标注或标注错误或索引表填写错误,均不予认同)。
3.3 财务需要: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结果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5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 职员需要:本项目参与职员不少于8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现场(安全)监护人1人,现场测试职员均不少于6人。以上职员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和2025年1月-2025年3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须至少含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退休职员没办法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退休证明。
3.5投标人须承诺(未承诺则否决投标):(1)根据招标人需要,在规按期限完成有关进场手续的办理;(2)依据招标人需要,在规按期限内拓展本次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作内容;(3)各净化厂CEMS问题期间测试,需要6个小时之内到达现场拓展测试,具体期限以招标方需要为准。
3.6 信誉需要: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紧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实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 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 本次招标不同意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得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07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价格为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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